:::

 不動產移轉一站式服務再升級。

日期:112-09-13    點閱:31

自112年10月1日起,民眾申報遺產稅或贈與稅並經國稅局核發相關證明書後,申請土地或建物所有權移轉登記時,受理登記機關得依民眾提供之證明書案號(例如於登記申請書備註欄填明),透過系統查驗後,得簡化其應附之紙本文件,相關公文及流程圖,請參閱附件,歡迎多多利用。 

更多附件:
112年10月1日起申請不動產移轉登記得免付遺產稅或贈與稅證明書紙本文件   點我連結112年10月1日起申請不動產移轉登記得免付遺產稅或贈與稅證明書紙本文件[另開視窗]    
點我展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