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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修正「地政機關與國稅稽徵機關橫向聯繫作業原則」,自即日生效。

日期:112-02-23    點閱:55
發文日期:中華民國112年2月20日
發文字號:台內地字第1120260834號函

主旨:檢送修正「地政機關與國稅稽徵機關橫向聯繫作業原則」1份,自即日生效。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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