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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內政部修正「地籍異動即時通便民服務作業原則」,並自112年11月1日生效。

日期:112-11-06    點閱:44
內政部 令
 
中華民國112年10月27日
台內地字第1120266668號
 
修正「地籍異動即時通便民服務作業原則」,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十一月一日生效。
附修正「地籍異動即時通便民服務作業原則」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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