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法務部廉政署偵辦「彰化地檢署檢察官蔡○○涉犯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案」業經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判決有罪】
日期:111-01-04 點閱:260
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(下稱臺中地檢署)於民國105年間協請本署偵辦某司法人員涉嫌教唆偽證、洩漏國防以外秘密及違反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等案,經調查,該名人員係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(下稱彰化地檢署)檢察官蔡○○,係屬刑法第10條第2項第1款前段依法令服務於國家所屬機關而具有法定職務權限之公務員。
案經法務部廉政署中部地區調查組、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、臺中憲兵隊共同偵辦後移送臺中地檢署,經該署檢察官偵結提起公訴,經臺灣臺中地方法院以蔡○○為公務員身分涉犯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等罪,判處有期徒刑1年7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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